对于各位加拿大移民,尤其是登陆初期的新移民而言,报税和资产申报等相关问题是他们最为关心的要点之一。由于加拿大的税收政策与国内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在这里我们精心整理了若干新移民报税的相关知识,供各位加拿大移民参考。
一、先确定自己是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
您与家人完成了新移民的首次登陆,顺利通过了海关和移民局官员的询问,留下了枫叶卡接收地址,您就成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等待接收枫叶卡。但并不是所有拿到枫叶卡的人都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这是大多数人都有的误区。
简单来说,可以用长登和短登来判断:
长登:登陆加拿大之后长期的居住、生活或工作在加拿大。对新移民来说,从第一次登陆加拿大之日起,您就成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而这个日期也是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日期,两者是一致的。
短登:如果您首次登陆到加拿大期间仅仅是短时间的停留,办理了枫叶卡的申请手续,有的可能也申请了SIN卡,但没有在加拿大建立税务局认为的主要居住关系,比如申请了政府的医疗保险,牛奶金或GST退税等,您虽然成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但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加拿大税务居民。
加拿大税务居民和非加拿大人税务居民在税法上的主要区别是:
A. 加拿大税务居民需要对其的全球收入对加拿大政府申报纳税。
B. 非加拿大税务居民则只需对其加拿大来源的收入申报纳税,如果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非加拿大税务居民就无需向加拿大政府报税。
二、收入、资产的申报时间
根据加拿大税法的规定,新移民需要区别个人所得税申报、海外资产申报及海外附属企业申报时间点。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这里举个实例说明:
假如王先生2014年3月1日长登加拿大,且他在中国有一家持有10%以上股份的公司。
个人所得税
加拿大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以日历年度为单位的(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日历年度结束后,税务局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银行或雇主)在2至3月份将有关报税的文件准备好并送税务局及纳税人各一份。纳税人收到报税相关的资料后可以准备申报个人所得税。
上述例子中,王先生需要在2015年4月30日前,第一次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2013年个人收入所得税,包含的时间区间为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这个时间段内王先生需要申报他在全球的个人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利息收入、分红收入、资本增值收入及租赁收入等)。以后每年同样时间都要申报上一年的个人收入。
需要说明的是,新移民的海外资产虽然不用在第一年申报,但海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是应该从第一年起就应该申报的。因为对于加拿大税务居民来讲,税务局要求申报的是全球收入。
海外资产申报时间
新移民长登后的第一年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主要是由于税务局考虑到新移民刚来到加拿大,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新的环境和了解相关的税务申报要求等等。从第二年以后每年都要申报。
如果王先生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拥有超过10万加币的资产(包括存款、股票、债权、信托投资及房地产等),那么王先生需要在2015年4月30日前向加拿大税务局第一次申报海外资产。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申报海外资产并不需要缴纳资产税。申报海外资产,只是说明了你在海外有这么多的资产,你可以选择在任何时候将它们转入加拿大。只有今后当海外资产产生实际收入增值(如出售或转让)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向政府缴税。
为了申报海外资产,新移民需要准备好各项海外资产长登日前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和产权持有文件等,以备日后税务局抽查。